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 22 条措施,目标到 2029年基本形成金融机构有效治理机制
ChainCatcher 消息,金融监管总局、央行、证监会、财政部四部门于 7 月 31 日 联合发布《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》,提出 22 条措施,明确到 2029 年基本形成权责边界清晰、激励约束相容、风险管理严格、运转规范高效的金融机构治理机制。核心举措包括:严把股东准入,构建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“防火墙”,穿透识别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,严禁隐瞒控制权及关联关系;严格规范股东行为,严禁向股东及关联方输送利益;强化董事、高管等“关键少数”责任,严防违法违规人员“带病流动”;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实行终身问责;对存在重大治理缺陷的机构实施早期干预;推动金融领域重要法律法规修订,完善股东股权、公司治理、市场退出等制度。